1 | 新竹縣 | 社會類 | 愛心陪伴卡 | 一、申辦資格:設籍於本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該證明背面欄位有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之身心障礙者,每名身心障礙者限辦1張愛心陪伴卡。
二、需先自行加值後,緊隨身心障礙者本人之愛心卡後面使用,才享有票價優惠,單獨使用以全票計價。
三、申辦窗口:身心障礙者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
|
設籍於本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該證明背面欄位有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之身心障礙者。
| 2023-07-01 |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周志娟-分機3229 |
2 | 新竹縣 | 社會類 | 敬老禮金 | 新竹縣政府為照顧民國 94 年 8 月 1日以後設籍本縣之年滿 65 歲老人,蔚成尊賢風尚,發給敬老禮金(以下簡稱禮金) ,以表彰老人對社會之貢獻。
發給金額:每人發給禮金新臺幣1萬元。
申請方式:至戶籍地之公所申請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含切結書)。
(二)個人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郵局存摺影本(正面)。
(四)個人所得證明(向國稅局或稅務局申請)。
(五)財產清單(向國稅局或稅務局申請)。
(六)其他證明文件。
(七)申請人及保證人印章。
受理申請單位:各鄉鎮市公所
受理申請期間:11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止(111年已申請者可免重複申請)
禮金發放日期:
第一次:暫定年中發放(前一年度已申請審核通過及112年4月1日至5月31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
第二次:暫定年底發放(112年6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
|
於112年年滿65歲且於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截至申請日已連續設籍本縣滿10年者,有下列各款任一情形者,不在此列:
(一) 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
(二) 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三) 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但民國 69 年 1 月 1 日以前領取政府編列預算發給之一次退休(職)金之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不在此限。
(四) 領有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者。
(五) 領有榮民就養給與者。
(六) 稅務局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七) 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
(八)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九) 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未滿 183 日者。
| 2023-01-01 |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
3 | 新竹縣 | 社會類 |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審查紙本文件簡化措施。 | 原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審查由公所受理後登打至衛福部系統並產製申請表2份送縣府審核,縣府審核完後將申請表1份留存,餘等資料送回公所歸檔。為減輕公所行政負擔,擬改善為「公所受理後登打製衛福部系統並產製申請表1份送縣府審核,縣府審核完後將資料送回公所歸檔,縣府查調資料以衛福部系統為準」。
|
本縣轄內各公所承辦人員
| 2023-02-16 | 社會處 |
4 | 新竹縣 | 社會類 |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身心障礙日間及住宿式補助行政簡化作業 | 為簡化行政作業,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身障日間及住宿式補助原案件調查表為1式2份(1份公所留存,1份縣府留存),現改為1式1份。
|
縣府及公所
| 2023-02-16 | 社會處 |
5 | 新竹縣 | 社會類 | 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申請表件簡化 | 本府依據本縣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審核作業要點,由公所受理書面申請審查初審完成後,備文送本府複審,本案因審核結果可直接於系統進行查詢,擬將申請表件簡化為一式一份,本府審核後函復公所,由公所自存,並建議取消申請表件機關首長核章之欄位,簡化統一與調查表核章至局處長。
|
各公所業務承辦人、補助申請人
| 2023-03-16 | 社會處 |
6 | 新竹縣 | 社會類 | 志願服務榮譽卡及社福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簡化申請流程 | 志願服務榮譽卡及社福類志願服務紀錄冊,自112 年起簡化申請表文件,並新增線上申請方式。
|
志工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 2023-02-16 | 社會處 |
7 | 新竹縣 | 社會類 |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行政簡化作業 | 為簡化行政作業,中央已提供線上系統,供民眾申請身心障礙證明及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
|
縣府、公所及各公所承辦人及補助申請人
| 2023-02-16 | 社會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