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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5月16日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法令暨強化職場安全衛生宣導會
  • 發布日期:113-04-26

111年05月0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正式上路,由於本縣臨近新竹科學園區,轄內更有新竹工業區、五龍工業區、台元科技園區等,製造業密集且提供相當多的就業機會,相對發生職業災害頻率趨勢增加,為保障本縣職災勞工及事業單位之權益,除提供轄內勞工及事業單位相關諮詢,並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說明會,改善本縣職災勞工及事業單位財務上的需求及為強化職場安全衛生,落實職場潛在危害之鑑別、評估與風險控制,確保工作安全與健康,特辦理本次宣導會,以精進現場職安衛管理實務。現場有新竹縣府前大廣場免費停車證,數量有限發完為止。

(本次宣導活動發給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證明時數)


本次特別邀請

勝綸法律事務所  邱靖棠 所長

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 張家翰 專案經理

議程

08:20-08:50   報到

08:50-09:00   長官致詞

09:00-10:30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常見復工爭議問題-邱靖棠 律師

10:30-10:40   休息

10:40-11:40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常見復工爭議問題-邱靖棠 律師

11:40-12:00   Q&A

12:00-13:10   休息

13:10-14:00   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宣導
14:00-14:10   休息
14:10-15:00   新修法規探討說明
15:00-15:10   休息
15:10-16:00   職業安全及其他作業場所危害辨識
16:00- 賦歸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1.原則上由報名系統以 E-mail 自動寄發確認信件,研習會前不再另行通知,報名時請留下有效之電子郵件信箱。

2.有參加下午場次並全程參與之人員,於課程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於報名時所填寫須學分/時數等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 15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以下時數(學分):

3.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4.響應環保政策,會場不提供紙杯,敬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5.如有開車請至報到櫃台領取臨時停車證,數量有限取完為止。(限使用於新竹縣政府前大停車場)

6.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以電話向該場次之執行單位取消報名。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

聯絡人

黃先生#3017、謝小姐#3011

聯絡電話

03-5518101

參加對象

一般民眾、公司及勞工

活動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77號3樓

注意事項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公佈欄 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81f661ce1348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