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開展覽本縣寶山鄉、竹北市、新埔鎮、關西鎮、新豐鄉及湖口鄉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之檢討變更。
依據: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10月24日核定「新竹縣山坡地範圍檢討變更計畫」。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頒「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
三、內政部訂頒「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調整作業要點」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調整作業工作手冊。
四、內政部訂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14點」。
公告事項:
一、 公開展覽日期:自110年4月7日起至110年5月7日止計30日。
二、 舉辦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如下,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需全程配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者避免參加。
(一)110年4月14日上午10時於寶山鄉公所4樓會議室。
(二)110年4月14日下午2時於竹北地政事務所2樓會議室。
(三)110年4月15日上午10時於新埔鎮公所3樓會議室。
(四)110年4月15日下午2時於關西鎮公所2樓會議室。
(五)110年4月16日上午10時於新豐鄉公所3樓會議室。
(六)110年4月16日下午2時於新湖地政事務所地下1樓會議室。
三、 公開展覽地點:本府、本府地政處網站(線上公告-最新消息)、本縣寶山鄉、竹北市、新埔鎮、關西鎮、新豐鄉及湖口鄉公所。
四、 公開展覽土地:詳土地使用編定草圖及清冊。
五、 檢討變更原則:依新竹縣山坡地範圍檢討變更計畫對於劃入、劃出山坡地範圍者分別檢討調整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該部分之用地編定則依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9點第2款編定原則表之規定調整變更。
六、 任何土地所有權人或公民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由本縣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審議小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