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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儲蓄戶常見問答
  • 發布單位: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 修改時間:112-04-26

Q1: 我要如何捐款? 
A. 依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申請勸募許可並開辦教育儲蓄戶的學校,會於網站公布學校資訊,有意捐款之善心人士,可先透過教育儲蓄戶網站之「全校需求、個別案例」選擇欲捐款案例,直接於線上預定捐款及依步驟填寫捐款意願書,再就近到所在地之金融機構進行匯款作業,待學校收到款項後,即會將收款資訊上網公告。


Q2: 我要如何確認捐款用途? 
A: 學校會將需要幫助的學生案例公布於「學校教育儲蓄戶」網站的「全校需求」及「個別案例」區塊,並提供「校名或案例編號」查詢檢索,以利民眾瀏覽及預約捐款。 


Q3: 善心人士如何確認學校已收到款項? 
A: 學校收到善心人士款項後,即會將相關資訊上網,並開立收據給捐款人。而善心人士亦可透過資訊平台「捐款芳名錄」單元得知學校收到款項之日期及明細。 


Q4: 學校之聯絡資訊及收支明細如何查詢? 
A: 欲查詢各校網頁資料者,可至「學校教育儲蓄戶」網站之「各校資訊」單元,透過縣市、鄉鎮、學制或校名搜尋。另從網站的「學校基本資料」區塊,可以查詢學校之聯絡資訊,從網站的「全校需求」及「個別案例」區塊,可以查詢該校待捐案例,從網站的「收支明細」區塊,可查該校之收支明細。


Q5: 我要如何確認捐款用途? 
A: 捐款指定用途者,依其指定用途支用其有賸餘者,經捐款者之同意得改作其他個案之補助。捐款人可透過網站平台獲得學校聯絡人之窗口及電話,亦可由網站平台確認補助對象是否已接受補助。 


Q6: 捐款可否免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17、36條對教育機關之捐款,公司行號准以費用列支,個人准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舉扣除。因此,每次捐款的收據可以保留起來,等每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可以當列舉扣除額,就可抵稅用。 


Q7: 捐款費用會有效監督管理嗎?                                      
(1) 在學生篩選上,由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自行或依家長反映發現需要協助之個案學生,提出補助之書面提案,經學校管理小組審核通過後撥款補助。審核前依需要進行家庭訪問並填寫訪視紀錄表,以確認受補助對象。 
(2) 各個學校成立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審核申請補助之學生個案,並負責其教育儲蓄專戶經費籌措、管理、開立收據、動支。另經費收支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其使用情形亦需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3)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督導小組,負責各學校教育儲蓄戶業務推動與督導及檢視申請學校之聯合勸募募款所得予困難個案學生。 
(4) 各學校機關依公益勸募條例辦理公開徵信相關事宜。                                         
Q8: 受教育儲蓄戶計畫補助之學生,是否會排擠原有政府之補助? 
A: 教育儲蓄戶計畫主要幫助家庭突遭變故之學生,不會排擠政府原先對弱勢學生的補助,包括代收代辦費,營養午餐費等,教育部仍會持續以常態預算編列,直接補助弱勢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