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為推展「廣結志工拓展社會福利服務項目,得召募志工20人以上組成祥和計畫團隊,每隊設隊長1人、副隊長1至3人。二、申請方式:請檢齊應備文件後,備文向社會處社會行政科提出申請。三、應備文件:(一)新竹縣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隊組隊申請表(二)新竹縣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隊組隊志工名冊(三)運用單位志願服務年度計畫書(四)章程(五)人民團體職員理事長當選證書(六)人民團體立案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