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最近更新日期:114/11/25)
一、本案已於114年10月15日府授警公字第1140387552號函復新竹縣議會。二、本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所用之防彈背心均屬內政部警政署統一採購、配發各警察機關使用,有效期限為5年,由內政部警政署統一分批逐年汰換,逾期之裝備均不得使用,辦理銷毀。
三、警察局防彈背心共計905件,除「編號109HYS03,計240件」經內政部警政署檢測合格延長保固1年(114延長至115年到期),其餘665件,均在有效期限內(116年至118年到期)。
四、警察局防彈背心尺寸分M、L、XL三種,每件防彈背心的腰帶、肩帶均可配合身體調整,警察局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撥發時,主要依照M:20%、L:60%、XL:20%之比例申請,力求做到每件防彈背心均合乎員警身形。五、針對警察局同仁如反應防彈背心尺寸不合,會請各單位先自行調撥,如有跨單位情形,則由警察局彙整需求後,統一辦理。六、警察局目前均使用「內政部警政署-警用裝備管理系統」進行管理,每件防彈衣的資訊均可查詢。警察局每年有針對警用裝備辦理檢查,各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每半年度辦理一次,其餘直屬隊、分駐、派出所等單位,則是每月進行兩次自檢。警察局今年度檢查,未發現各單位有使用逾期防彈背心及有缺損不得使用之情形。七、警察局將要求各單位,如遇裝備有缺損情形,應即送修,以維護同仁執勤安全。
八、114年11月14日更新:預計115年1月由警政署辦理撥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