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消防局:(最近更新日期:114/12/01)
一、本案已於114年10月14日府授消救字第1140387550號函復新竹縣議會。二、本局透過內政部「強韌台灣」計畫,已將弱勢族群(包含:肢體障礙重度以上、獨居老人、洗腎患者、長期照顧)資料套疊於各類災害潛勢區域圖資,並提供民政處、社會處及各鄉(鎮、市)公所運用,以利上述單位依據上述資料規劃相關疏散撤離及收容安置等事項。
三、有關說明一所需協助撤離人力,目前由各鄉(鎮、市)公所利用村里鄰長、消防分隊、警察派出所、國軍、韌性社區及民間團體等一同來協助;此項需由各鄉(鎮、市)公所先行規劃,若災時人力不足時,可向縣府申請支援協助。四、依據本府防災工作權責,疏散撤離屬民政處之權責、收容安置屬社會處之權責;本案將利用本縣災害防救辦公室會議列入追蹤工作事項,提請民政處及社會處督導各鄉(鎮、市)公所依照疏散撤離及收容安置作業規定,於災前事先安排人力及車輛,俾利災時順利完成相關工作,全力防護本縣防災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