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消防局:(最近更新日期:114/09/22)
一、本案已於114年8月28日府授消預字第1140375439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感謝歐陽議員對於消防工作的關心,有關推動社區防火管理人加強防火毯使用訓練說明如下:有關電動車火災專用防火毯納入社區防火管理人常態性講習與演練課程之建議,說明如下:
(一)依現行法令規定,集合住宅已無強制適用防火管理制度,社區並無固定編制之防火管理人。
(二)電動車火災因鋰電池熱失控反應,燃燒溫度高且釋放有毒煙霧,若由非專業人員進行防火毯覆蓋,除需近距離接觸火源,亦可能因高熱、爆炸或濃煙造成傷害,具一定危險性。消防局基於安全考量,不建議民眾自行操作。
(三)針對地下停車場電動車火災,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規範已要求設置泡沫或自動撒水滅火設備,能在火災初期有效壓制火勢,並保護人員安全。
(四)社區防災重點應放在消防安全設備的平時檢修與維護,確保設備能正常啟動運作,以發揮最佳防護效果。
(五)如各社區有辦理電動車防火或火災應變之宣導、講習或演練需求,可逕洽當地消防分隊安排,消防局將配合提供專業宣導及安全指導,強化社區防災意識與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