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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環保局加速新豐掩埋場垃圾清除作業,並訂定明確期程,落實去化目標。
提案號碼

環保類乙72號

提案人

吳旭智

連署人

王炳漢、蔡志環、歐陽霆

辦理狀態

辦理中

說明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一、本案已於114年6月17日府授環發字第1140362840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已依目前各廠處理量能逐步調度新豐掩埋場內暫置垃圾轉運出場處理,規劃於本縣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正式商轉後的5年內完成新豐掩埋場內暫置垃圾清除。

115年1月28日更新:

本縣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於114年12月31日開始營運,優先處理本縣每日產生之垃圾,如有餘裕才能處理暫置垃圾,預計119年12月31日完成。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