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行政處:(最近更新日期:114/06/20)
一、本案已於114年4月9日府原工字第1145410853號函復新竹縣議會及張議員益生、林議員禹佑和蔡議員志環。
二、函覆內容如下:本處各標案的評選及審查委員皆係按照本府採購相關程序由一層長官擇定,惟本處後續將於容許範圍內依照案件的需求建議長官擇定原住民籍專家學者參與審查,使本府政策的推動能更符合原住民族的文化內涵和需求,如同前日召開之「新竹縣都會區原住民文化園區興建工程」設計研議會議,即已邀請本縣原住民籍委員共同參與討論且獲益良多,爰後續將朝此方向持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