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旅遊處:
一、本案已於114年4月18日府交設字第1140348896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有關增設三色行車管制號誌,本府將派員尖峰時段調查車流量,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定規則第 226 條」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府將請警察局提供 114 年起迄今旨揭路口肇事件數、各件事故圖、傷亡財損狀況及肇事原因等,憑彙辦研析後續相關改善作業事宜。
四、114年6月4日更新:本案已錄案辦理設置三色行車管制號誌,於本(114)年度施作完成。
五、115年1月29日更新:經本府現場會勘環河路支道僅2.8公尺停止線位置無法設置,並請公所研議後續改善為單行道通行,本府再行研議開設號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