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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及警察局多執行取締在人行道上亂停或是騎上人行道上的機車。
提案號碼

警政類乙43號

提案人

林禹佑

連署人

蔡志環、林秉君、歐陽霆

辦理狀態

已完成

說明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最近更新日期:114/04/14)
一、本案已於114年3月6日府授警公字第1140340840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為維護本縣行人路權,本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自112年4月起已訂定「行人安全大執法專案實施計畫」,其中重點執法項目包括「人行道違規停車」與「機車行駛人行道」,查警察局112年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共取締1,470件,機車行駛人行道共取締1,207件;113年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共取締1,264件,機車行駛人行道共取締1,768件。

三、另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取締是類交通違規,並由各分局依轄區特性及轄內人流密集地帶周邊人行道(如鄰近機關、百貨公司、醫院、學校、市場及風景區等)或易肇事路口,以巡邏或定點守望執法方式,加強規劃勤務執法,以減少事故發生,促進行人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