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最近更新日期:114/04/14)
一、本案已於114年3月6日府授警公字第1140340840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為維護本縣行人路權,本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自112年4月起已訂定「行人安全大執法專案實施計畫」,其中重點執法項目包括「人行道違規停車」與「機車行駛人行道」,查警察局112年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共取締1,470件,機車行駛人行道共取締1,207件;113年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共取締1,264件,機車行駛人行道共取締1,768件。
三、另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取締是類交通違規,並由各分局依轄區特性及轄內人流密集地帶周邊人行道(如鄰近機關、百貨公司、醫院、學校、市場及風景區等)或易肇事路口,以巡邏或定點守望執法方式,加強規劃勤務執法,以減少事故發生,促進行人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