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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提升演藝廳軟硬體設備及人員管理。
提案號碼

文化類乙30號

提案人

林禹佑

連署人

蔡志環、林秉君

辦理狀態

辦理中

說明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一、本案已於114年3月3日府授文行字第1140340784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文化局演藝廳、實驗劇場、演奏廳為本縣重要表演藝術場地,設備升級更新為年度重點業務,114年度已完成實驗劇場音響系統更新,預計於115年進行3項工程,包含:演藝廳戶外地坪整修、碼頭升降平台增設、演藝廳二樓露臺洩水坡度及修繕等工程,後續亦將逐年視廳舍狀況提升相關設備。另近年已於111年購置調燈梯,於112年設置演藝廳全館監視系統並更新舞台懸吊系統,並於113年完成演藝廳地標及指標更新、實驗劇場入口意象整理,及完成演藝廳防漏工程等修繕作業。除硬體逐年更新檢修外,廳內前後台人員亦年度進行專業訓練,不時參與中央場館培訓課程,演藝廳志工也年度辦理志工訓練及交流參訪,以期提供團隊及民眾良好服務。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