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為保障職業衛生安全,以及協助職災受害家庭重建直至自立,建請縣府組成律師團,協助其向遠東新世紀求償善後,並全面檢視遠東新世紀在轄內所有產業之勞衛安環境。
提案號碼

勞工類乙17號

提案人

羅美文

連署人

蔡志環、陳栢誠、邱坤桶、呂宛庭、上官秋燕

辦理狀態

已完成

說明

勞工處:(最近更新日期:114/04/11)
一、本案已於114年3月12日府勞行字第1140340842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新竹縣內勞工受有職業災害,與雇主有職災補賠償爭議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如請求金額1萬元以上,得申請免費律師陪同出席調解會議,以協助勞工爭取最大權益。
三、縣府也會邀請專業律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與職災勞工家屬召開職災勞工權益說明會。

四、本府訂有【新竹縣勞工權益補助辦法】補助勞資爭議發生時已設籍在新竹縣之勞工,因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而提起訴訟,補助訴訟費用每一審三萬元。

五、另,勞動部亦有辦理勞工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提供訴訟代理律師扶助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生活費用補助標準為基本工資之六成,補助最多六個月。

六、本縣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檢查係屬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之責任區域,本處與北區職安中心仍維持業務往來及互動,若本縣事業單位有職業安全上疑義,本處亦會提供協助,輔導事業單位重視勞工職場安全。
 

主辦單位

勞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