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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向新竹縣內之各社區大樓管委會宣導有關保全人員及總幹事等外聘人員之勞動權益,並確保其遵守相關規範。
提案號碼

勞工類乙16號

提案人

歐陽霆

連署人

鄭朝鐘、呂宛庭、吳傳地、朱健銘

辦理狀態

已完成

說明

勞工處:(最近更新日期:114/05/05)
一、本案已於114年2月27日府勞資字第1140340785號函復新竹縣議會及歐陽議員霆。
二、為有效保障勞工權益,本府於113年度辦理勞動檢查稽核事業單位約994家次、法令遵循訪視289家次及各類勞動議題教育訓練9場次。後續,我們將持續辦理各類法令宣導活動,並將相關法令宣導會議的報名資訊於本府勞工處的網站及社群群組進行公告,確保更多人員能夠參與了解。爾後,相關勞動權益宣導場次也將一併邀請轄內各社區大樓管委會進行宣導及轉知保全產業工會對保全勞動人員加強勞動教育,強調保全人員、總幹事等外聘人員應享有的勞動保障,並提醒各管委會在聘用這些外聘人員時,必須嚴格遵守勞動法規,保障其基本勞動權益。

主辦單位

勞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