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旅遊處:(最近更新日期:114/05/06)
一、本府已於114年3月17日府交管字第1140340746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處理情形如下:
(一)有關「建置公車即時公告平台,讓民眾隨時掌握公車最新動態」一節,現本府智慧公車便民網已提供民眾查詢公車即時動態之功能,且網頁資訊更新週期以迅速更新為原則(資訊更新週期為30秒),如遇有突發狀況則由業者於官方網站或臉書進行公告,民眾亦可透過業者客服專線反映問題,並由業者即時回應及處理。
(二)而為避免因駕駛員遇突發狀況未通報,影響民眾乘車權益,本府業已於114年2月21日與業者召開緊急應變機制檢討會議,要求業者加強教育訓練,並積極輔導新進業者建立完善通報機制,以及瞭解即時通報與公告之重要性,爾後如遇異常情形,應立即通報本府,並同步公告於業者官網,且後續需將異常通報單報予本府備查,以確保乘客能及時掌握最新資訊,如業者處理不當,將依本縣補貼市區汽車客運業路線虧損作業規定扣減補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