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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政府財政處能大幅追加工務處、交旅處及農業處的預算,期能將各鄉鎮已推遲的道路養護工程及交通設施案件全數於114年度內完成。
提案號碼

財政類乙2號

提案人

林昭錡

連署人

林碩彥、鄭美琴、呂宛庭、 邱坤桶

辦理狀態

已完成

說明

財政處:(最近更新日期:114/03/20)
一、目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業經立法院於113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目前尚未依法定程序公布施行,爰實際施行日期尚不明確,財政部亦尚未核定修法後本府應獲配統籌分配稅款;且修法後雖可預見將增加本府統籌分配稅款收入,惟中央近來不斷強調財權、事權應一併下放,極有可能以此為由減少原核定計畫型補助款或轉嫁其他支出負擔,爰修法後對本府財政收支影響尚須視中央政策變動情形評估因應。

二、有關本案道路養護工程及交通設施需求,建議於後續財源明朗化後由業務單位評估相關需求依規辦理。

主辦單位

財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