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處:(最近更新日期:114/03/20)
一、目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業經立法院於113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目前尚未依法定程序公布施行,爰實際施行日期尚不明確,財政部亦尚未核定修法後本府應獲配統籌分配稅款;且修法後雖可預見將增加本府統籌分配稅款收入,惟中央近來不斷強調財權、事權應一併下放,極有可能以此為由減少原核定計畫型補助款或轉嫁其他支出負擔,爰修法後對本府財政收支影響尚須視中央政策變動情形評估因應。
二、有關本案道路養護工程及交通設施需求,建議於後續財源明朗化後由業務單位評估相關需求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