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最近更新日期:114/03/05)
一、本案已於114年1月8日府社老障字第1143810310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函復內容如下:
(一)為表達對長者敬意,帶動社會尊老敬老氛圍,縣長每年重陽節前親訪百歲人瑞致贈獎牌及禮品,並轉送總統府及衛福部金鎖片及匾額。
(二)本府已研議將致贈禮品改發禮券或禮金,另依預算編列科目及本府財政狀況,研議調整禮金發放額度。
114年7月14日更新:
本府為表達對本縣百歲人瑞長者之敬意,已於114年6月16日核定將百歲人瑞祝賀禮品改為致贈禮金1萬元,所需經費120萬元(縣款),其中12萬元已編列於「社政業務-身心障礙及老人福利」科目項下,不足額108萬元擬辦理墊付。
本案推估本年度將成長至120位。114年度將禮品改為禮金,每位百歲長者致贈禮金1萬元,預估所需經費計120萬元。
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5點及第46點規定於114年度先行辦理墊付,並於115年度「社政業務-身心障礙及老人福利」科目項下轉正。本案提請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後,送請新竹縣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