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一、本案已於114年1月3日府授環空字號第1145000035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有關國際環境教育園區(空氣品質淨化區)的管理,現階段除了由台燿公司及台灣原生植物協會進行認養外,園區的環境清潔、植栽養護及基本設施維護等工作主要依賴空污基金的預算編列。
三、本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稱環保局)長期以來皆有定期推動該淨化區的認養管理。認養單位除每月進行花草樹木的栽種、修剪與維護外,亦會定期舉辦活動或教育訓練,旨在推廣環境教育,提升民眾對生態保育及環境永續的認知與參與度。
四、環保局將於今年度起評估結合社會處、農業處等相關環境教育資源,規劃並辦理相關推廣活動,進一步強化園區的教育與宣導功能。
已於114年10月3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