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已於113年3月20日辦理會勘,113年3月25日府原工字第1135410609號函發會勘紀錄並函復議員,簡述如下:(一)桃山村 20 鄰駁坎設置修繕1、說明:經現地勘查本案道路上邊坡緊鄰道路上方有構造 房屋,隨時可能崩垮掉落並砸傷路過行人或車輛。2、建議:有關道路上邊坡構造房屋請五峰鄉公所督促陳情人地主或構造房屋所有權人立即處理並確認安全合法無虞以維護人車 用路安全。(二)大隘村 4 鄰水泥路面鋪設1、說明:經現地勘查民眾反應本案道路旁山溝下之陰井與 橫跨道路地下涵管銜接雨水由陰井涵管流入民宅內。2、建議:本案將陰井與地下涵管銜接處封阻以免雨水進入 民宅五峰鄉公所將納入該公所大隘村 3 、 4 鄰十八兒部落聯絡道路改善工程辦理。(三)決議:上述 2 案,請五峰鄉公所及陳情人依說明及建議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