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
一、本案已於113年4月17日府社家字第1130345564號函覆新竹縣議會及吳議員旭智、陳議員凱榮、林議員禹佑、羅議員美文、蔡議員志環、歐陽議員霆、呂議員宛庭。
二、本處112年曾爭取公彩盈餘基金之競爭性經費,規劃1年以上者1萬元,總計經費至少需146萬元。因涉及財務預算,今年本處皆持續爭取增設托育人員久任獎金之鼓勵制度。
三、本處完成爭取公彩盈餘基金之競爭性經費,總經費至少需146萬元,編列於114年度公彩盈餘基金,本久任獎勵計畫於今年1月1日實施,預計9月收受申請案件並俟審核後發放獎勵金。
114年11月26日更新:
本府已於114年11月25日以府社婦字第114383316號函復新竹縣議會及吳議員旭智、陳議員凱榮、林議員禹佑、羅議員美文、蔡議員志環、歐陽議員霆、呂議員宛庭。函復內容如下:
本府已於114年1月1日實施「114年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人員久任獎勵計畫」,並於9月受理申請,截至目前為止共48家托嬰中心提出共計151名托育人員申請久任獎助,本府刻正審理,俟審理完竣後辦理獎勵金撥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