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已於112年10月2日府農森字第1120382203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本府每年透過農業部補助執行「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設立縣轄野生動物救傷體系,辦理保育類野生動物救傷、醫療、野放工作。於救傷體系下設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傷通報專線(1999、5518101),成立縣轄野生動物救傷隊,以協助通報受傷保育類野生動物識別及後送工作,並由財團法人莊福文教基金會(六福村動物園)協助之下,於101年在園區內設置縣轄野生動物救傷站,由園區提供專業獸醫人員、設備及場所,協助本縣每年辦理各類保育類野生動物專業救傷、收容照養工作,使野生動物救傷業務得以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