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處
一、本案已於112年8月30日府工養字第1120375664號函復新竹縣議會及吳議員旭智。
二、關於「新竹縣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目前進行修正草案作業,針對原有條文檢視並修正符合現況之條文內容,並修正已不符現行申請流程之條文。「新竹縣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十條針對道路回填保固時間,後續研議是否增加延長。修正草案中有訂定提送機關密度試驗報告,若違反規定時,經道路管理機關通知限期改善並按次處罰。
三、114月7月14日更新:目前還在修正管挖條例辦理中。
四、114年11月更新: 已於114年8月20日與公所召開研討會議,目前還在修正管挖條例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