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已於112年9月5日府勞資字第1120375738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有關提案「建請本府勞工處實施性平專案勞檢」,說明如下:
(一)本府現行派員實施勞動條件檢查時,會同時進行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服務法之宣導並提供相關宣導資料予事業單位,另自112年7月1日起,法令遵循訪視項目亦加入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內容,督促雇主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二)有關實施性平專案勞檢部分,除請勞動條件檢查同仁於實施勞動條件檢查時,視狀況一併進行性別平等工作法檢查外,配合日前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案將於113年3月8日施行,將持續督促僱用勞工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並對僱用勞工在10人以上未達30人之事業單位以法遵訪視等方式加強宣導,施行後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以維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