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建請縣政府積極爭取經濟部水利署第三區管理處偏遠地區自來水延管工程經費,有效改善寶山鄉自來水供應設施建置。
提案號碼

公用事業類乙16號

提案人

邱坤桶議員

連署人

蔡志環議員、吳旭智議員、上官秋燕議員

辦理狀態

已完成

說明

(113/9/13更新)
一、本案已於112年8月28日府產用字第第1120375706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有關寶山鄉公所自來水延管申請案,本府於112年7月25日「新竹縣自來水延管案件控管協調會」提案一決議,有關寶山鄉公所自來水延管申請案擬請水公司代辦乙節,建議俟水利署核定113年本縣自來水延管案件後,再與水公司研議辦理之可行性,本府將積極協助縣內自來水延管工程申請案爭取獲核。
三、另為協助縣內自來水延管工程申請案順利獲核,本府112年度編列預算1,000萬元補助本縣自來水延管工程申請案,以降低單戶成本,俾利通過經濟部水利署評比,另編列1,002萬元補助用戶設備外線。目前自來水公司持續受理管線到達地區住戶申請安裝自來水,本府亦持續受理民眾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申請。
四、副本送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及新竹服務所,有關自來水延管申請案,惠請協助提報經濟部水利署爭取核定,如有尚待解決事項可隨時反映共謀解決或於本府每半年召開之控管會議中進行協調。
五、經濟部水利署113年4月26日經水事字第11353151150號函已核定辦理。
六、本府及寶山鄉公所已挹注「寶山鄉三峰村8、9鄰供水延管工程
(嵩翠路103巷及峰城路526巷)」、「寶山鄉油田村通學路暨新湖路二段供水延管工程」、「寶山鄉三峰村三峰一路供水延管工程」及「寶山鄉寶山村新湖路一段供水延管工程」共4案分擔款1,900萬8,000元。

主辦單位

產業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