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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於東興路二段100號附近裝設測速照相機,藉以提醒駕駛人,以維護縣民安全。
提案號碼

警政類乙10號

提案人

王炳漢副議長

連署人

甄克堅議員、張良印議員、張益生議員

辦理狀態

已完成

說明

一、本案已於112年7月18日府授警公字第1128850228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經查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竹北市東興路二段100號附近路段計發生A1類事故0件、A2類事故6件、A3類事故8件,合計14件。
三、次查本局竹北分局與交通警察隊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於東興路一、二段取締超速違規共計1,063件;經初步評估案內提報路段之事故件數、肇事率、肇事原因及路段(口)車流特性等因素,建議該路段現階段仍先維持編排非固定式測速取締勤務,針對該路段超速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四、囿於本局本(112)年採購設備經費已執行完畢,將持續評估該路段交通事故狀況及路段(口)車流特性,研議爭取相關執法設備經費,裝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之可行性。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