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類乙71號
鄭昱芸議員
林禹佑議員、鄭美琴議員、何智達議員、羅美文議員、陳凱榮議員、范曰富議員、彭余美玲議員
無法執行
一、本案已於112年7月26日府工養字第1120367326號函復新竹縣議會。二、本案路段花台問題本府已於112年3月6日辦理會勘,經會勘討論決議如下:村長建議將花台移除並於河堤上修建懸臂棧道供居民安全通行。本案因涉及河道問題,採懸臂式棧道已超出竹26線道路範圍,請芎林鄉公所取得村長建議路段之土地同意書後,向河川管理單位申請補助辦理。
工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