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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家畜防治所收留流浪狗,目前場所位於市區中心內地方狹窄、不夠寬廣、未能達到人性化管理,希望能另擇優良場所安置。
提案號碼

農業類乙12號

提案人

鄭美琴議員

連署人

朱健銘議員、呂宛庭議員

辦理狀態

已完成

說明

一、本案已於112年4月12日府授農防字第1129150066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旨案建請新竹縣政府另擇優良場所安置收容流浪犬貓,茲說明如下:感謝提案建議,目前本縣臨時收容所為鐵皮屋形態,且靠近縣政五街,動物噪音外擴造成民眾困擾深感抱歉,臨時區已於4月份進行搬遷及拆除作業。
三、新建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為RC結構,室內設計有吸音板防止聲音擴散,且有雙層隔離設計,杜絕噪音外傳,將寧靜還給民眾,市區收容所有助動物認養,期使居民與收容動物雙贏。

主辦單位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