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已於112年4月6日府勞資字第1120346681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本府目前聘用之勞動檢查員,係依據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條件法令計畫進用,全國補助員額總計325名,已全數分配於各地方政府,暫無名額可供分配。
三、惟近年來勞權意識增加,申訴案件逐年上升,現有人力勞動檢查能量較難兼顧一般性檢查及法令遵循訪視等業務,故將於下次全國勞動條件檢查工作會報時提案增加補助員額。
四、有關增加勞動條件檢查質與量部分,本府目前補助員額6名,其中1名員額為兼辦行政業務人員,近年每年完成檢查次量約為1,300至1,500場次,其中除實施檢查外,包含法令遵循訪視、職安署北區中心移送案件、法令宣導會等,另因至現場、電話或郵件諮詢之案量亦逐年上升,於未增加檢查人力之情形下,就檢查次量部分尚難逐年增加,惟就檢查品質部分,將持續要求勞動檢查同仁精進,以維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