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已於112年12月14日府授農防字第1120395254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旨案建請本府加強動物保護觀念宣導與稽查,茲說明如下:
(一)112年本縣動保教育工作執行情形如下:動保所辦理之飼主責任教育課程已辦理6場研習約120人參與,禁用捕獸鋏教育宣導會1場約70人、特定寵物業教育研習4場約240人、動物屠宰及運送人員講座共2場約45人、校園動保教育巡迴講座111下學期辦理18場講座約1,800人、112上學期辦理中講座共計15場約1,000人。
(二)112年本縣動保案件稽查及處分情形如下:各類動保案件已完成稽查195件,累計裁罰11件;其中動物展演相關裁罰計2件,動物保護相關裁罰計9件。
(三)動保所113年度將持續積極推動並輔以公私協力方式辦理動保教育宣導,期望紮根動物保護觀念於學童、一般民眾及相關業者。
(四)有關加強稽查目標落實改善計畫如下:
1、短期計畫:優先辦理縣內人口密集與人犬衝突案件區域查處。
2、中期計畫:配合本縣遊蕩犬高強度絕育計畫於各鄉鎮市加強絕育遊蕩犬,並加強清查本縣未登記家犬,落實寵物登記、督促飼主責任,避免犬隻遺棄之發生。
3、長期計畫:輔以動保教育提升全縣動保及飼主責任意識,針對仍有違反動保法者加強稽查力道及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