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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垃圾焚化爐回饋方案,建請縣府加速訂定相關回饋金管理運用自治條例,並落實與回饋民眾溝通。
提案號碼

環保類乙31號

提案人

邱靖雅議員

連署人

鄭美琴議員、吳傳地議員、朱健銘議員、鄭朝鐘議員、邱坤桶議員

辦理狀態

已完成

說明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一、本案已於112年12月6日府授環廢字第1120394725號函復新竹縣議會。

二、本縣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將於113年底進行垃圾投料試運轉,並預定於114年正式營運,另針對回饋金相關自治條例部分,本府環境保護局已擬有相關自治條例草案,所規劃之回饋範圍包含垃圾熱處理設施所在里及其周邊鄰近村里,並明訂個別分配比例。

 

114年11月更新:

「新竹縣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營運回饋金管理自治條例」業經114年11月18日府行法字第1145500673號令公布施行。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