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數額為新臺幣(下同)29,500元。
勞動部表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之保全人員,其核備書面契約中正常工時超出每週40小時,在最低工資數額的計算上,應再加計超出40小時之工時按比例增給,如每月僅發給保全薪資29500元,則違反最低工資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勞動部特別製作「保全人員薪資計算懶人包」,重點如下:
一、說明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書面約定核備流程。
二、提供最低工資與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公式。
三、針對不同的核備正常工作時數及延長工時時數提供試算金額。
請相關事業單位確實遵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