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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竣繼承登記,其繼承人如何申請發給抵價地?
  • 發布單位:地政處徵收科
  • 修改時間:114-12-10

繼承人可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未提出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則按其應繼分發給現金補償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