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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屆次會期提案號碼類別提案人連署人案由辦理狀態
1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勞工類乙14號勞工類林禹佑蔡志環、林秉君建請縣府多增加身心障礙者基層就業機會多元性。已完成
2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勞工類乙15號勞工類林禹佑蔡志環、林秉君、邱坤桶建請縣府針對遠東紡織廠進行勞工、消防、環保等方面進行多次稽查,確保安全。已完成
3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勞工類乙17號勞工類羅美文蔡志環、陳栢誠、邱坤桶、呂宛庭、上官秋燕為保障職業衛生安全,以及協助職災受害家庭重建直至自立,建請縣府組成律師團,協助其向遠東新世紀求償善後,並全面檢視遠東新世紀在轄內所有產業之勞衛安環境。已完成
4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勞工類乙18號勞工類羅美文蔡志環、陳栢誠建請縣府依政府資訊主動公開之責,將受理勞動檢查之數量/原因/行政裁量/處遇結果之程序與內容透明化,並定期公示。已完成
5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勞工類乙16號勞工類歐陽霆鄭朝鐘、呂宛庭、吳傳地、朱健銘建請縣府向新竹縣內之各社區大樓管委會宣導有關保全人員及總幹事等外聘人員之勞動權益,並確保其遵守相關規範。已完成
6第20屆第4次定期會勞工類乙12號勞工類羅美文張良印、歐陽霆、呂宛庭、 吳菊花、蔡志環、鄭美琴、朱健銘、彭余美玲鑑於近期勞動部公務員因遭受職場霸凌而輕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顯示現行法規在防範與保護職場霸凌方面存在不足。為基於防止廣大勞工及受雇者類似事件重演,保障其人格尊嚴、身心健康及工作權益,並促進友善和諧的職場環境,本席特擬具《新竹縣反職場霸凌自治條例》草案,建請新竹縣政府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儘速制定相關條例,以展現對勞工權益之重視與承諾。無法執行
7第20屆第4次定期會勞工類乙11號勞工類朱健銘吳菊花、呂宛庭、羅美文建請縣政府研擬建構新竹縣友善家庭就業計畫,逐年編列預算經費,透過就業獎勵津貼,鼓勵民眾重返職場並協助其穩定就業,使其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建構新竹縣友善家庭之就業環境。已完成
8第20屆第12次臨時會勞工類乙13號勞工類林禹佑朱健銘、林昭錡、林秉君建請縣府增加身障者就業機會。已完成
9第20屆第11次臨時會勞工類乙10號勞工類朱健銘吳菊花、甄克堅建請縣政府勞工處密切控管新竹縣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即無薪休假)情況,並研議相關保障勞工工作權政策方案,確保本縣勞工權益。已完成
10第20屆第8次臨時會勞工類乙9號勞工類羅美文議員蔡志環議員、何智達議員為維護職安與消彌公安風險,建請縣府強化對欲引進移工企業之監管,避免將其成本外部化,導致社會矛盾加劇。已完成
11第20屆第6次臨時會勞工類乙8號勞工類林碩彥議員鄭昱芸議員、林秉君議員、鄭美琴議員建請縣府研議訂定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外送人員及外送平台業者的勞資權益。無法執行
12第20屆第4次臨時會勞工類乙7號勞工類朱健銘議員呂宛庭議員、吳菊花議員、歐陽霆議員建請縣政府勞工處針對各企業公司行號實施「不定期勞檢」外,並請也進行「性平專案勞檢」,確保各企業公司、行號職員工職場安全及職場的兩性平等權。 已完成
13第20屆第4次臨時會勞工類乙6號勞工類蔡蕥鍹議員劉建民議員、吳傳地議員、林昭錡議員、鄭朝鐘議員建請縣府研議外送員自治條例辦法,以達有效管理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 無法執行
14第20屆第3次臨時會勞工類乙5號勞工類羅美文議員張益生議員、蔡志環議員建請縣府監管使用移工之事業單位,使其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加強對移工的生活管理,以求從源頭解決移工與居民之衝突。 已完成
15第20屆第2次臨時會勞工類乙3號勞工類朱健銘議員鄭美琴議員、呂宛庭議員建請縣府與大專院校合作辦理徵才活動。已完成
16第20屆第2次臨時會勞工類乙2號勞工類朱健銘議員鄭美琴議員、呂宛庭議員建請縣府續辦勞工大學計畫。已完成
17第20屆第2次臨時會勞工類乙1號勞工類朱健銘議員呂宛庭議員、鄭朝鐘議員、上官秋燕議員建請縣府增聘勞動檢查員以利辦理勞動檢查。無法執行
18第20屆第1次定期會勞工類乙4號勞工類羅美文議員鄭美琴議員、邱坤桶議員、朱健銘議員、蔡志環議員、羅仕琦議員、呂宛庭議員建請縣府於竹縣e999 App及官網,增加勞動檢查的申訴管道。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