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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屆次會期提案號碼類別提案人連署人案由辦理狀態
61第20屆第7次臨時會環保類乙35號環保類鄭昱芸議員蔡志環議員、林禹佑議員建請縣府環保局就資源回收種類、分類做明確說明。已完成
62第20屆第7次臨時會環保類乙36號環保類邱坤桶議員蔡志環議員、陳凱榮議員、鄭昱芸議員、呂宛庭議員建請縣政府環保局妥善處理春節期間垃圾回收載運及堆置問題,以避免破壞環境衛生造成民怨。已完成
63第20屆第7次臨時會環保類乙37號環保類蔡蕥鍹議員陳栢誠議員、何智達議員、劉建民議員、吳傳地議員建請縣府修改本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研議加發水污染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和工廠內部檢舉不法情事。無法執行
64第20屆第6次臨時會環保類乙33號環保類林禹佑議員邱坤桶議員、吳旭智議員、歐陽霆議員、呂宛庭議員爭取竹北市各大熱點增設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無法執行
65第20屆第6次臨時會環保類乙32號環保類呂宛庭議員蔡志環議員、陳凱榮議員、歐陽霆議員建請環保局在噪音車輛常出沒路段,改裝排氣管AI辨識偵測設備。無法執行
66第20屆第5次臨時會環保類乙26號環保類林昭錡議員呂宛庭議員、蔡蕥鍹議員建請修改噪音車輛一經檢舉後3個月內不得再檢舉的規定。已完成
67第20屆第5次臨時會環保類乙25號環保類張珈源議員何建樺議員、吳傳地議員、歐陽霆議員、呂宛庭議員鑒於縣內建築營造業缺工嚴重,工時限制及假日噪音管制不合理,造成建築成本增加房價無法平抑,建請縣府環保法規做適度之調整乙案。 無法執行
68第20屆第5次臨時會環保類乙24號環保類羅美文議員劉建民議員、蔡志環議員、呂宛庭議員自然環境為公共財產,但不肖業者頻頻汙染環境,形同對人民的生命與財產的侵害!因此縣府除行政罰外,應主動阻斷其營運並送交法辦,要求其對環境復舊,且代位求償,以維護公理正義,兌現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社會契約。 已完成
69第20屆第5次臨時會環保類乙23號環保類楊昌德議員張珈源議員、何建樺議員、吳傳地議員、鄭美琴議員、朱健銘議員、鄭昱芸議員、歐陽霆議員、鄭朝鐘議員建請新竹縣政府針對竹東鎮河濱公園補種植落羽松,發展生態綠化公園,展現四季不同色調幅絕美風景。 已完成
70第20屆第5次臨時會環保類乙22號環保類何智達議員、羅美文議員蔡志環議員、呂宛庭議員、林禹佑議員、歐陽霆議員、邱靖雅議員建議對歇業的潤泰全球第八廠(楊梅廠)排出有毒污水,汙染德盛溪事件求償。 已完成
71第20屆第4次臨時會環保類乙21號環保類林昭錡議員羅美文議員、蔡蕥鍹議員建請新竹縣政府比照台中市及新竹市實施靜城專案。無法執行
72第20屆第4次臨時會環保類乙19號環保類徐瑜新議員、羅仕琦議員鄭朝鐘議員、鄭美琴議員、蔡志環議員建請環保局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擬訂延伸鳳山溪飲用水保護區關西取水口至上游2,500公尺,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行為,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 已完成
73第20屆第3次臨時會環保類乙18號環保類蔡蕥鍹議員林昭錡議員、吳傳地議員、甄克堅議員為避免除草劑濫用危害環境,建請縣府制定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並舉辦宣導說明會,以維民眾健康。 已完成
74第20屆第3次臨時會環保類乙17號環保類蔡蕥鍹議員林昭錡議員、吳傳地議員、甄克堅議員民眾陳情近來興海街259巷口及舊港圳水源污染嚴重,長期向環保局反映無下文,建請縣府成立專案小組,以昭公信。 已完成
75第20屆第3次臨時會環保類乙16號環保類林碩彥議員林昭錡議員、吳菊花議員、歐陽霆議員、鄭朝鐘議員盤查新竹縣水源保護區,查察違法設置工業區並依法辦理遷移 已完成
76第20屆第3次臨時會環保類乙14號環保類羅美文議員張益生議員、蔡志環議員、鄭朝鐘議員為維護環境清淨與安全,避免土地及水源持續被汙染,建請縣府於易被傾倒廢棄物之熱點儘速設置示禁標語,以及加強監視攝影取締。 已完成
77第20屆第3次臨時會環保類乙11號環保類何智達議員吳傳地議員、蔡志環議員建請於新豐鄉松柏街設置噪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違規改造車輛產生的噪音。 已完成
78第20屆第2次臨時會環保類乙2號環保類何智達議員羅美文議員、朱健銘議員、何建樺議員、吳傳地議員建請在忠孝國中、忠孝村中興路24巷,再增設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監控此區空氣品質,確保學生、居民的健康。已完成
79第20屆第2次臨時會環保類乙1號環保類鄭朝鐘議員呂宛庭議員、林碩彥議員、林禹佑議員建請環保局提出竹東河濱公園環境與設施改善計畫。已完成
80第20屆第3次定期會環保類乙44號環保類張益生議員林秉君議員、劉建民議員、歐陽霆議員請縣政府補助五峰鄉公所,於五峰鄉重要熱點區域及聯外道路出入口設置監視系統,避免廢棄物任意傾倒,維護原鄉景觀整潔及生態環境。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