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扣薪命令,遭服務公司通知,將按月扣取薪資的3分之1支付欠稅,特地來電詢問可否先行繳納稅款。
新竹縣政府稅捐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應繳稅捐逾滯納期間仍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如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寄發之扣薪執行命令而有先行繳清之意願,可至該局或行政執行署繳清欠稅,或向該局申請補寄繳款書,繳清後將繳款書收據傳真至該署,即可辦理撤銷執行命令,避免被扣薪。
該局特別提醒,欠稅未繳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後,欠稅人之財產將被列為執行之標的,其中欠稅人於服務單位得領取之薪資也是可供執行的財產之一。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稅捐局顏淑芬
聯絡電話:03-5518141分機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