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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如未繳納房屋稅 請儘速繳納
  • 發布日期:106-05-19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提醒民眾,106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如未收到房屋稅稅單或遺失稅單者,可以利用下列方式補發:(一)向該局總局及竹東分局或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補發稅單。(二)就近到新竹縣各鄉鎮市公所補發。(三)以電話、網際網路等方式申請辦理。(四)為提升繳稅便利性,亦可於開徵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線上查詢全國當期房屋稅定期開徵繳款資料,勾選欲繳納的房屋稅款,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超商櫃台繳納,不需要額外負擔手續費,歡迎多加利用。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其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至15%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該局特別表示,為方便民眾洽公,該局及竹東分局於5月份房屋稅開徵期間中午實施櫃台輪值不休息及5月31延長辦公時間至晚間6點,提供民眾補發稅單及相關納稅諮詢等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710至715或720至724、竹東分局(03)5969663轉210、213至215分機,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