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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天換日! 電瓶賣老闆後再偷電瓶
  • 發布日期:106-03-21

林嫌(33歲、有竊盜、傷害、恐嚇及詐欺前科)、許嫌(33歲、有毒品、毀損、公共危險前科)為國中同學,兩人從今年2月起迄今,多次開車到簡姓被害人位於新竹縣臺一線省道上的資源回收場內,利用停車角度的視覺阻隔及回收場人來人往的忙碌特性,兩人下車後就開始分工分頭進行。

由林嫌偷搬回收場內推放在廢電池區的汽車電瓶到自己開來的汽車邊,並打開車門,一來是做為掩護,一來是假裝是自己從車內搬下車的,期間還會從自己車上搬下電瓶來混充;就在林嫌偷搬電瓶的同時,許嫌則是不慌不忙走到磅區去跟老闆借推車載林嫌偷得的電瓶,兩人在大搖大擺推給老闆過磅後再由許嫌到櫃檯領現金。

另一方面林嫌則再將過完磅的電瓶放上推車再推回廢電池區,假裝要放回去,趁老闆疏於注意時,再次偷搬電瓶放回自己車上,就這樣兩人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地配合得天衣無縫,做起多達9次的無本生意,不但有錢拿,離開前還再偷一次,簡直是有得吃又有得拿,沒想到都遭場內的多組監視器鏡頭拍得正著。

林嫌等兩人日前到回收場內又以同樣手法在離開前行竊,遭員工及老闆逮個正著發現而要回電瓶後兩人離去,老闆心有不甘向本所報案,就在本所調閱場內監視器與老闆一同查看確認時,才揭開上述驚人行竊過程,並發現許嫌因毀損案已遭桃園地檢發佈通緝中,就在本案尚在調查蒐證階段,兩人昨(18)日上午再度拿剝完皮的一袋銅線到回收場販賣,這次老闆機警馬上報警並不讓許嫌等兩人離開,許嫌這下緊張跟老闆說自己因案遭到通緝,要求令其離開,老闆等人不肯而僵持著,湖鏡派出所所長張傑凱接獲老闆的電話後,馬上趕赴現場並通報線上警力到場支援。

就在所長及新工派出所副所長吳少白等人到達時,許嫌已在櫃台內遭人團團圍住,就在員警要將許嫌以通緝犯將之逮捕上銬時,他還抗拒與警方產生拉扯不肯就範。事後將許嫌逮捕及林嫌隨同到回派出所偵辦,兩人起初還裝傻堅決辯稱電瓶都是自己從車上拿下來販賣並無行竊等事,就當員警播放兩人多次於現場行竊及詳訴如何分工分頭進行,及告知涉及刑案的嚴重性後,兩人才慢慢鬆口坦承上述犯行,林嫌另透露犯案的動機是因為自己右手截肢找工作不易才出此下策,還右手的義肢給員警看,但竊盜終究是犯罪行為,員警另在林嫌車上發現一批疑似減電線的器具,本案除依許嫌毀損通緝案隨案移送偵辦及兩人違反竊盜罪嫌函送偵辦外,後續再追查兩人是否尚有涉及其他刑事案件。
 
單位:竹北分局一組
姓名:盧巡官
電話:03-5555025